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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建立三地特办联动协调机制,促进长三角商贸统一大市场建设
2008-11-27 12:29  文章来源:商务部驻上海特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上海特办通过深入学习,认识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在于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根据国务院刚刚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30号),我办研究认为,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近年来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特办在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建立统一大市场可以发挥优势,有所作为。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我办确定“如何在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切实发挥特办作用”这个调研题目,牵头联合南京、杭州特办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切实推动调研工作。
  一、建立三地特办联动协调机制
  为切实推动调研活动,上海特办徐旭特派员亲自牵头联系南京、杭州特办。11月7日,三地特办举行磋商会,就三地特办如何在机制上加强联系合作,促进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建立统一大市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会上,三地特办一致同意建立工作联动协调机制,更好地服务于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具体内容包括:
  (一)特办领导联系机制。特办领导通过电话、碰头会、网络平台等方式,每月进行一次沟通磋商,商定共同的工作目标、分配任务、协调进度和决定重大的报审项目。
  (二)工作协调联系机制。三地特办均成立协调工作小组,由调研处与办公室派员组成,每周进行一次电话沟通,交流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三)联合负责制。特办工作中涉及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重大事项由三个特派员共同讨论决定。
  同时,会上还提出要建立三地特办与部里内贸司局的工作联动机制,并决定在上海举行第一次调研座谈会,重点听取上海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对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建立商贸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建议。
  二、举办“推进长三角商贸统一大市场建设座谈会”
  11月20日,上海特办主持召开了“推进长三角商贸统一大市场建设座谈会”,邀请南京特办、杭州特办、上海市商务委及上海部分商贸企业负责人参加,就如何推进长三角商贸统一大市场建设进行了座谈。
  

  会上,上海百联集团和光明集团分别介绍了各自企业在长三角地区市场拓展、经济合作方面的实践做法以及在实施长三角一体化战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张新生介绍了作为上海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商贸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在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做法。他从政策管理角度提出,长三角地区商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努力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和体制障碍,协调长三角商贸业整体布局,建立统一的商贸业协调管理机制,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优化长三角商贸发展的政策环境。2010年上海世博会是长三角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机遇期,长三角地区有关部门、企业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合作,加快推动长三角商贸业的联动发展。

  在听取企业和上海商务委情况介绍后,上海、南京、杭州特办特派员一致表示,长三角是我国当前最有条件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的地区。特办作为商务部与地方商务部门、企业之间的桥梁,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推进长三角区域商贸一体化过程中切实发挥好沟通、联络的作用。上海、南京、杭州三地特办要坚持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合作,积极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做好服务。
会后,我办还将根据近期调研情况,围绕调研课题认真撰写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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